中國不支持虛擬貨幣挖礦。就目前的政策而言,中國禁止虛擬貨幣挖礦是必然的。犯罪分子可能會利用虛擬貨幣的交易特性作為洗錢工具。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嚴禁各地區設立和審批各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全面關停現有各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1.什麽是虛擬貨幣?什麽是虛擬貨幣“挖礦”?
虛擬貨幣以數字形式存在於網絡世界中。它不是真正的貨幣,不具有法定補償、強制等貨幣屬性,不具有等同於貨幣的法律地位。它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虛擬貨幣的“挖礦”活動是指通過專門的“礦機”計算和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較大,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較低,對產業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帶動作用有限。此外,虛擬貨幣生產和交易衍生的風險越來越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產生負面影響。
二、“挖礦”的危害
1.它將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這與新發展理念背道而馳,不利於實現國家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和碳中和目標。
2.它消耗大量的計算資源,使系統、軟件和應用服務運行緩慢。壹旦個人電腦或服務器被“挖礦”程序控制,就會造成數據泄露或病毒感染,極易引發網絡安全問題。
3.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乃至社會秩序,往往成為洗錢、非法轉移資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壹些犯罪團夥通過向公眾出售虛擬貨幣“挖礦”設備或租賃“挖礦”算力吸引投資者購買算力份額,騙取居民個人錢財,影響社會秩序穩定。
4.部分國有單位員工利用國家資源、公共資源牟利,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損害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政治紀律,嚴重影響國家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成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修正)。
第五十條生產、銷售列入淘汰名錄的產品、設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予以處罰。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違法使用的設備和材料,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七十壹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或者生產工藝的,由節能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情節嚴重的,節能主管部門可以提出意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