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辱罵、恐嚇他人壹般作為治安案件處理。恐嚇他人情節十分惡劣的,構成尋釁滋事罪。公民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侮辱或者誹謗公民的名譽,禁止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擾亂公民的正常生活,對公民的精神和身心造成重大傷害。受害人要求發送方停止侵權,要求賠禮道歉的訴訟有理有據,應受法律保護。威脅恐嚇分為兩種,壹種是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後果的,可以處五日至十日拘留或者五百元左右罰款,另壹種是情節嚴重,已經構成刑事處罰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寫恐嚇信或者以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威脅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窺、偷拍、偷聽、傳播他人隱私的人將受到懲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