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女性都很喜歡紋身貼。這種紋身貼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過壹段時間就可以更換,可以說滿足了很多男女的審美需求。但如果我女朋友不僅有紋身貼,還有真的紋身圖案,我可能會想她為什麽要紋身。
這種風格的紋身只是圖案,沒有任何文字和含義。我會接受他們,只要我穿上衣服,父母壹般看不到,也不會多說什麽。我自己看到的,也無所謂。但是如果紋身是關於前男友終身什麽的,那我就受不了了。能用激光去掉的就用激光去掉,能用新花樣的就換新花樣。
要知道,雖然我要和她共度未來,但我不想總看著她曾經熱愛的東西,為別人做了那麽多事,投入了那麽多感情...我也會嫉妒的好嗎?
還有壹個紋身遮住了傷疤。我遇到壹個朋友,手術後留了很長的疤痕,雖然醫生壹直很小心避免留下傷口。這個疤很影響美觀,看起來有點猙獰可怕。後來,她找了壹個紋身師,把疤痕做成根據疤痕設計的紋身圖案。
如果這就是她紋身的原因,我想我可能更容易接受。
其實喜歡壹個人,就得喜歡對方的壹切。這句話是假的。我們總是有自己的喜好。沒有壹個人能真正讓自己完全滿意。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就算妳壹時癡情,頭腦被愛情沖昏了頭腦,但當激情褪去,妳還是喜歡,只是妳討厭的東西再也無法掩飾。
很多人說,戀愛後,對方變了。不,對方沒變,只是之前藏起來了。對於紋身問題,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不要勉強自己。
紋身不僅僅是壹種象征圖案,在社會中也有著嚴肅的象征意義。比如壹個男生有紋身,在國外可能沒什麽,但是在國內很多人會覺得他是個混混。而女性的話也會聯想到蕩婦的不好形象。雖然只是壹個紋身,但代表的意義不止於此。當然,我並不歧視紋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