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壹步,第七十二條明確提出,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相關材料轉送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當事人直接向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的,該部門應當通知原辦案單位在五日內報送案卷材料。
綜上,如果對方做出復議,妳作為事故的另壹方,應該會收到相關通知。這是為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以便您了解復議的進展情況,必要時提供相應的證據或陳述。如果沒有收到通知,可以主動聯系處理事故的交警部門了解情況,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