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意味著打擾別人,讓他們不得安寧。現在社會上有很多常見的詞,比如性騷擾,電話騷擾,短信騷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款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