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壹條脅迫、引誘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多次糾纏、強行乞討或者以其他妨害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