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端午節短信 - 沒有簽勞動合同怎麽證明在公司的勞動關系

沒有簽勞動合同怎麽證明在公司的勞動關系

沒有簽勞動合同怎麽證明在公司的勞動關系

如何在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證明在公司的勞動關系,也是比較常見的。這時候如果發生糾紛,就要用壹定的方式證明勞動關系,看看不簽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在公司的勞動關系。

如何證明公司勞動關系1沒有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怎麽證明勞動關系?可以提供以下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1.用人單位出具包含員工姓名的各種文件:通知、工作任務、任命通知、介紹信、簽到表等。這些證明材料要有用人單位的公章;

2.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簽訂的合同:勞動者代表本公司與他人簽訂的合同,合同上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3.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其他單位留存的相關資料、勞動者在本企業的打卡記錄和工作證;

4.錄音、錄像、照片:勞動者上下班時的錄音、錄像,或者其他有關其工作的錄像,也可以作為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證據。

5.網絡聊天信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關人員之間的QQ、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證明該通訊工具的使用者為本人;

6.手機短信通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的短信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沒有簽勞動合同怎麽證明在公司的勞動關系?2.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包括: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印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地稅局打印蓋章的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妳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工單派遣、同事證言(離職或在職的)、錄音錄像或其他有妳的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的簽名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找哪個部門處理?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和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全國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在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監督管理時,應當聽取工會、企業代表和有關行業部門的意見。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簽勞動合同會有什麽後果?

1.未簽訂合同並不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用人單位從事雇傭工作,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系,即使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壹切權利,單位也承擔《勞動法》規定的壹切義務。

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律義務。如果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2.單位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終止或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額外支付經濟補償。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賠償。

雙方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如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的,單位也可以要求員工承擔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依法。但是,如果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無需向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4.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保護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壹是單位必須對所謂的商業秘密采取壹定的保密措施。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就是表現之壹。

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明確規定了保密的範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很難證明哪些商業秘密屬於商業秘密,以及其所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是否得到了保密,可能無法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非常不利。

5.未簽訂勞動合同給職工造成損失的,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單位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未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支付額外賠償金的25%。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

6、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壹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該單位改正,並可處以罰款。

如何證明公司勞動關系中未簽訂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同時訂立書面合同,且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錄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規定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放棄同工同酬。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關於建立勞動關系的通知》(人社部發[2005]12號)第壹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

勞動關系的建立:(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由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適用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所以,只要妳符合以上要求,妳和單位就存在了。同時,根據《關於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以下文件:

(1)工資支付的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表)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能夠證明身份的《工作證》和《服務證》;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就業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1)、(3)、(4)的相關文件由用人單位承擔。

建議妳保留考勤記錄、工作證、服務證、工資表、招聘登記表、登記表等材料作為確認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及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拒絕簽字,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根據《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勞動部第309號令[1995]),勞動法也適用於事實勞動關系。

單位未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