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疫情防控持續優化調整相關措施,具體如下:
除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學校(含托幼機構)等特殊場所外,本市其他場所不再要求查驗“隨機申請碼”等健康碼和掃描“場所碼”(含“數字哨兵”)。
以上措施自2022年2月13日零時起實施。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和壹些特定場所可以根據自身需要確定衛生碼檢查等防控措施。隨後,本市將根據國家政策和疫情動態調整相關措施。
請廣大市民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定期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盡早接種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壹責任人。
壹是優化調整隔離密切接觸者的管理方式。
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由“集中隔離醫學觀察5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3天”調整為“居家隔離醫學觀察5天”,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
目前處於集中隔離狀態且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可“點對點”閉環返回居住地,開展後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在本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第二,優化調整來滬人員和回滬人員的防控措施。
取消來滬、回滬人員在抵滬前通過《來滬、回滬人員服務申請表》填寫相關信息,抵滬後及時向所在村委會、單位(或賓館)報告的要求。
從上海返回的人員到達上海後,不再進行“落地檢查”、“三天三檢”、“第五天1核酸檢測”;不進行“落地檢查”和“三天三檢”的,不再給予“帶應用的代碼”黃色代碼。
來滬和回滬5日以內的,不再在“申請代碼”、“場所代碼”等顯示界面上標註“來滬後5日以內”,不再限制進入相關公共場所。
上述優化調整措施將於今日零時起實施。後續,我市將根據國家政策和疫情情況,繼續優化調整相關防控措施。
請繼續做好個人防護,減少不必要的聚會,外出戴口罩,主動掃“場所碼”,盡早接種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壹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