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壹次,新中國成立以來已經成功進行了六次。人口普查不僅查明了人口總數,還查明了人口的分布和結構,這也為完善和制定就業和教育政策提供了依據。普查員將分兩個環節開展入戶工作,即登記和摸底。這也是居民首次可以選擇自行報告的方式。
這次人口普查主要是調查住戶和人口的基本情況。包括身份證號碼、姓名、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民族、職業、行業、婚姻生育、遷移流動、死亡、住房情況等。為提高普查數據質量,本次普查將首次采集普查對象的身份證號碼,用於數據比對,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到目前為止,已經進行了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即1964、1953、1990、1982、2000和2010。人口普查的意義在於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國廣泛采用的收集人口數據的科學方法,是全國人口基礎數據的主要來源。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住戶和人口的基本情況,包括: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民族、職業、行業、社會保障、遷移、死亡、婚姻生育、住房等。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