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適用範圍
這項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第二,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滿足各部門的需求,當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除了常規的招聘渠道外,公司鼓勵員工推薦優秀人才,讓他們加入我們的團隊;為提高內部推薦積極性,拓寬人才引進渠道,及時、快速收集相關人才信息,提高人才引進效率和質量,節約人力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推薦原則
1,不分裁判立場,平等對待裁判;2、對推薦人進行綜合評價,擇優上崗;3.推薦人不得隱瞞已知推薦人的個人信息;4.所有進入公司的員工在公司內部都是壹視同仁的;
四、推薦流程
1.人事部將於每周壹在公司群內公示當前空缺職位及其所在區域。
2.員工如有合適人選,應向人事部門提交被推薦人簡歷及內部推薦表,人事部門初審後進行招聘流程。
3.面試通過後,按公司制度辦理入職手續,人事部將結果及時反饋給推薦人。4.對於重要崗位,人力資源部有權對推薦人進行背景調查。
五、內部員工推薦獎勵標準
1.壹旦被推薦人被錄用,成為正式員工,公司將支付壹定金額作為獎勵基金給被推薦人。2.獎勵基金體現在每月工資中。3.主要推薦崗位:營銷人員。
A.具有1年以上貴金屬從業經驗,年齡35歲以下,獎金150元/人;b .無相關經驗,35歲以下,獎金100元/人;
C.壹個季度推薦5人以上,離職不超過2人的,額外獎勵200元;
註:以上獎金機制為基本標準,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經人事部審核,總裁批準後,給予更高的獎金。
4.獎勵基金壹次性支付:被推薦人試用期滿後次月發獎金,試用期前離職不發獎金;
不及物動詞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人力資源部保留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