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犯罪嫌疑人不知道資金來源和非法使用的資金,就不能構成犯罪,因為我國刑法要求主客觀相統壹才能定罪,也就是說,即使有違法犯罪行為,主觀上不知道也不構成犯罪。此外,將自己的銀行卡轉借、出租或出售給他人也是違法犯罪行為。洗錢罪的構成要件是:侵害的是復雜客體;客觀上講,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擾亂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和所得;主體是壹般主體,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主觀上是直接故意。明知募集的資金來源是非法資金,仍然幫助他人募集、轉移資金,屬於掩飾、隱瞞犯罪,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對於大學生,情節會減輕;如果不知道募集資金的來源,但是知道資金被非法使用,比如賭資,就按照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91條規定,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明知是下列行為之壹的,沒收犯罪所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百分之五以上罰金。洗錢金額的100%。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壹)提供資金賬戶;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和有價證券;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
(四)協助資金匯出境外;
(五)以其他方法隱瞞或者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