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整高危區管理模式:在高危區居住7天者,居家觀察5天,在1、2、3、5日檢測其核酸。管理期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
2.調整7天內無控制人員報告新冠肺炎感染者的低風險地區和縣(市、區、旗)管理辦法(直轄市將縣(市、區、旗)調整為鎮(街道))。對7日內有相關居留史的人員,在抵達天津前48小時內實行核酸陰性證明核查制度,在抵達天津後3天內實行兩次檢查(第壹次檢查原則上在地面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查最遲在抵達天津的第三天6小時內進行)。
3.調整外籍(歸國)天津人員管理辦法,相關人員主動舉報。計劃來津(回津)人員,在48小時內憑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天津市衛生編碼綠色編碼完成登記的前提下,有序進入天津。到達天津後,原則上應在設有核酸采樣點的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高速公路路口進行落地檢查。最遲應在抵達天津後6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第二次核酸檢測應在抵達天津後第三天進行。沒有必要在負面結果發布前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