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七條,對於利用或者主要利用計算機網絡實施的犯罪,公安機關可以對服務器、網絡服務提供者、被侵害的網絡信息系統及其管理人所在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使用的網絡信息系統所在地、被害人遭受侵害的地點、財產遭受損失的地點等進行管轄。
網絡黑客行為按照“數”的價值定罪處罰,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予以判刑。如果情況嚴重,有可能被拘留。惡意黑客攻擊是非法的。具體如下:(1)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2)盜號屬於盜竊虛擬財產,數額較大的從500元至2000元起,數額巨大的從5000元至2萬元起,數額特別巨大的從3萬元至10萬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