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起重500克及以下20元至指定營業窗口,每件加收5元專項服務費。在6元區域繼續按每500克或其分數稱重。
(二)500克以上不足16元的,每500克或其單數,收費單位資費標準備註1,保價費每件1元或其單數0.005,最低保價費1.00,最高保價費2502,郵件取件費每件短少3.003。信件查詢服務費EMS發送回復,每筆收費1.00,需要用戶窗口每次加4筆8.00的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