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意收集員工在日常工作中不稱職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證據。
2.當面告知員工“妳的綜合表現已不符合公司要求,已不適合繼續在該崗位工作”。註意提前準備好“不適合”的具體資料和證明。
3.傾聽員工的反饋。如果妳願意離開,讓員工寫壹封辭職信。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對他的不良評價,管理者需要用證據說服員工接受和同意,然後就自願辭職進行溝通。
4.經理需要有針對性地采取下壹步行動。
註意事項:
1.需要註意的是,如果確定不會保留某個員工,經理應提前調整工作安排,盡量不安排該員工的新工作並逐漸減少其工作內容,直到工作安排完全停止,並且沒有必要通知他參加工作會議和工作團隊的集體活動。
2.有些員工只是堅持要求從公司獲得補償,因此經理應與公司人員進壹步溝通以制定下壹步的談判策略和補償計劃,然後與員工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