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司領導:
當我遞交這份辭呈的時候,我的心情非常沈重。現在公司的發展需要大家各盡所能。由於本人狀態不佳,加上壹些個人原因,無法對公司做出相應的貢獻,也不忍心就這樣坐在公司無所事事,所以請求允許離開。
目前公司正處於高速發展階段,同事們鬥誌昂揚,誌存高遠。這個時候,我真的很抱歉,因為個人原因,不能為公司分憂。
我希望公司領導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討論工作交接事宜。2015年8月1離職。請告知公司領導!
感謝您對我在公司期間的信任和支持,並祝願我所有的同事和朋友在工作和活動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和收益!
我在此傳達
敬禮!
辭職人:×××
時間:2015 ×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