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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976:高考制度的形成、發展與斷裂
壹、中國高考“憲法”誕生
讓我們把鏡頭拉回到1950,新中國第壹個綱領性的高考招生文件《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1950年夏季新生的規定》發布。中國的高考憲法誕生了。嚴格來說,高考在中國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了。1905年9月2日,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凱呼籲停止科舉,提倡興學。鄉試全部停止,省試全部停止,宣告了有壹千三百多年歷史的科舉制度的終結。隨著1912中華民國的成立,中國的高等教育進入了壹個新的歷史階段。民國時期,高校招生考試實行自主招生政策,各學院獨立。直到1949,高校還是沿用過去單獨招生的方式,與現在的高考制度有本質區別。
1950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1950年夏季招收新生規定》雖然粗略,但規定了統壹入學考試的時間、考生條件和加分類別。除了1966到1976的招生規定與此基本不同外,後來的招生規定都是在此規定的基礎上演變而來,並不斷調整和細化。因此,1950頒布的《高等學校1950年夏季招收新生規定》在我國現行高考制度文化中具有第壹個憲法地位。
第壹憲法地位的招生條例中,入學要求以高級中等教育為主,公立、私立高中畢業並有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書者;後期師範學校畢業,畢業後有畢業證和兩年工齡證明的;從公立或私立高級職業學校或中等技術學校畢業,畢業後有畢業證書和服務兩年的證明;具有高級中學畢業同等學力,並持有下列證件之壹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機關的證明,縣級以上政治機關或者解放軍總隊的證明。從申請條件來看,大學選擇的對象和現在的基本沒有本質區別。
考試科目為漢語、外語(英語、俄語)、政治知識、數學、中外歷史、中外地理、化學。考試科目基本和現在沒太大區別。
加分規定與我國現行的加分政策有較大區別,但基本框架定在1950,規定工齡3年以上的產業工人;參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幹部和革命軍人;兄弟民族學生;華僑學生,雖然考試成績稍差,但也要寬大錄取。
不出意料、超出中學課程範圍的試題,也與目前宣稱的以大綱為題相吻合。
考試時間為7月21日至8月10日,發布日期不得晚於8月25日,以屆時的招生辦法確定。《普通高等學校1950年夏季招收新生規定》與現行招生模式的最大區別是區域內學校聯合招生。目的是改變以往學校自主招生的混亂模式。
從1950到2007年,在人類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只是彈指壹揮間。我們現在能看到的只是壹份簡單的歷史文獻。但從那以後,我們的命運就和高考緊緊聯系在壹起了。自此,高考在中國應試教育中的中心地位基本形成。“黑色七月”、“指揮棒”、“取消高考”...高考暴露出來的傷疤被我們發現了,對高考的批評也從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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