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用戶的以下行為,每次扣2分:
(
壹個
)
賣家在公布商品信息或店鋪名稱時使用的、
在域名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
版權和其他權利;
(
二
)
銷售者銷售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的商品;
(
三
)
銷售者發布的商品信息或者銷售者使用的其他信息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誤解或者不正當競爭的。
同壹權利人在三日內向同壹銷售者提出的投訴視為投訴。
規則的解釋:
壹,
"
不當使用他人的權利
"
不當使用他人是指什麽權利?
是指假冒以外的商標侵權、盜版以外的著作權侵權、專利侵權。
第二,
為什麽
"
同壹權利人在三日內向同壹銷售者提出的投訴視為投訴。
"
?
因為處理投訴和賣家整改需要時間,淘寶會在三天內將同壹權利人對同壹賣家提起的所有投訴。
視為投訴,此期間之後的投訴將被視為對之前投訴的補充,而不是再次投訴。這項規定旨在鼓勵
鼓勵投訴人壹次性列出被投訴賣家店鋪的所有侵權信息,提高投訴處理效率。第三,是什麽?
"
賣家不正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在公布的商品信息或店鋪名稱和域名中使用。
正確
"?舉例說明。
使用他人的商標(包括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等。)或未經他人許可從事商品信息、店名、域名等工作。
商品(文字作品、圖案作品)等。
比如未經他人許可,以店鋪名義使用他人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