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不得推送《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條例》中規定的違法不良信息,特別是惡意炒作、娛樂八卦、奢富、醜惡等違背公序良俗的內容。(3月3日新華每日電訊)
征求意見稿指出,彈窗推送的新聞信息不得超範圍轉載,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內容。不得濫用算法,繪制未成年用戶畫像,向未成年用戶推送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從法律法規的高度,詳細給出了治理“彈窗推送”亂象的管理規定。這就好比給“彈窗推”送上了緊箍,但僅僅有緊箍是不夠的。必須意識到人們經常念咒語。就像孫悟空頭上的鐵環,沒有唐僧的咒語,再好的鐵環也只是個擺設。
“彈窗推送”信息本來是壹件好事,也是壹種服務方式。比如在“算法”的幫助下,我們可以知道受眾喜歡什麽樣的信息,從而進行精準推送,省去了“找自己喜歡的信息”的麻煩。但是,我們也需要看到,這種“彈窗推送”的方式正逐漸演變成壹種對生活的暴力騷擾和幹擾。有時候,妳只是“無意中讀到了某方面的內容”,但妳並不是“壹直愛著”這些信息。這時候,壹些app就根據所謂的“算法”,鋪天蓋地地向妳推薦“相似內容”。這不是徹頭徹尾的騷擾嗎?這樣的服務是觀眾不能接受的。
因此,有必要建立“彈窗推送”的規則。壹方面,“彈窗推送”的內容需要符合社會價值觀,不是“想推就推”,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壹個方面是“彈窗推送”需要給受眾選擇權。需要設置“不接受彈窗”的關閉選項,明確“不接受彈窗服務”時,禁止推送。
構建健康的網絡生態,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生態治理、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未成年人保護等管理制度。
“彈窗推”,用緊箍,要經常念咒,不能讓“彈窗推”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