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警支隊擬使用54臺新型電子警察采集設備,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新增電子警察采集設備,用於采集交通違法行為,加強道路交通秩序靜態和動態管理。
點詳細信息:
開放時間:165438+2022年10月7日。希望廣大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違法處罰標準:
1.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罰款200元,記6分。
2.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罰款100元,記1分。
3.逆向行駛→罰款200元,記3分。
4.不在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記0分。
5.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50元罰款,記分1。
6.開車時打電話或接手持電話的,罰款100元,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