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市有最新回鄉政策。如果返回山西省,按照山西省疫情辦的規定,從河北省低風險地區返回的,需要在7天內持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返回山西後需要14天的自測。從高危地區返回需要集中隔離14天,核酸檢測1和14天。從低風險地區,妳需要有壹個綠色出行代碼,並報告給城市。對過去14天內曾在疫情發生城市中高風險區和其他低風險區居住的人員,要進壹步核查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要在第壹登陸點的核酸采樣點采樣檢測,簽訂承諾書,在核酸檢測結果出具前,點對點到達目的地,實施“7加2”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如果來自高危地區,需要14天+5次核酸檢測。如果是省內最後壹次回太原,那麽只需要在家待七天,加三次核酸檢測。觀察期過了,正常了,就可以自由活動了。
隔離進入太原的人員和核酸的規定:
(壹)所有從省外返回(到達)的人員和從省內疫區市返回(到達)的人員,立即在第壹登陸點采樣,進行1次核酸檢測;
(2)14日內有中高風險區居住史的,給予紅色代碼,實施“14+7”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隔離期滿後無異常自動解碼;
(3)14日內有中高風險區所在縣(直轄市街道或鄉鎮)居住史的,給予紅色代碼,實施“14+7”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隔離期滿後自動解碼正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防治規劃實施防治,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必要時,報請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壹)限制或者停止集市、戲劇表演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動;
(2)停工、停業或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的野生動物、家畜和家禽;
(五)封閉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場所。
第四十五條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根據傳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國務院有權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緊急調動人員或者儲備物資,臨時征用房屋、車輛和有關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