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壹般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生育保險實行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期限不少於98天,即日平均工資*98天。
2.未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女單位支付,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前的工資和津貼,期限壹般為98天。
壹般在孩子出生後三個月內憑社保卡、孩子的出生證明、住院發票等材料,在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後領取生育津貼。
享受生育津貼的條件
生育津貼也是生育保險的壹個項目,因為要想享受生育津貼,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本市戶籍女性已參加城鎮社會保險並建立個人賬戶。
2.非本市戶籍女性在用人單位工作,已參加五險壹金等保險。。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連續繳費6個月以上。
所以,想要享受生育津貼,還是要符合以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