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8條規定,訊問犯罪嫌疑人不得使用引誘、欺騙、威脅等手段,誘惑偵查帶有“誘導證據”的痕跡,因此沒有法律依據。
更何況,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第三十四條,行政執法必須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壹的要求。“預設陷阱”的執法方式也明顯違法。
擴展數據: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法律管理。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實施行政管理;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
合理管理。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行政相對人壹視同仁,不偏袒,不歧視。
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應符合法律目的,排除無關因素的幹擾;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該是必要和適當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正當程序。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公開,並註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依法保護的個人隱私的除外。
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時,與行政相對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高效便捷。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誠實守信。行政機關發布的信息應當全面、準確、真實。行政機關不得撤銷或者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除非因法定事由並經過法定程序。
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銷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並依法賠償行政相對人遭受的財產損失。
權力和責任是統壹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履行經濟、社會、文化事務管理職責,由法律、法規賦予相應的執法措施。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時,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與責任的統壹。依法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究,侵權必賠。
百度百科-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綱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