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權的情況如下:
1.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幹擾他人私生活。
2.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酒店房間等私人空間;
3.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
4.拍攝、偷窺他人身體私處;
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
隱私權的賠償範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被害人賠償公民精神損害,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被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後果等情況進行裁量。
2.受害人應當賠償因侵犯隱私權造成的其他損失,主要是指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