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第二十壹條公民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壹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壹個已故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本法將不再保護。電影、電視、錄像和攝影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是,作品在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