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案子沒結束,就壹直被凍結。如果案件結束,凍結的銀行卡將在6個月內解凍。如果被告逾期不還銀行貸款,在壹般民事訴訟或者涉及違法犯罪的案件中,只要原告申請凍結,法院作出裁定,就可以凍結被告的銀行賬戶。
法院應凍結被告的銀行存款,期限不超過壹年。因此,如果原告或被執行人在第壹次凍結期限屆滿前未向法院申請凍結被告或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該銀行賬戶將在壹年後自動解凍。
銀行卡被凍結的原因:
1.持卡人觸動了銀行的風控系統,交易異常。
當然,如果是系統誤判,只要提交證書就可以解封。
2.與他人經濟糾紛引起的司法凍結。
因未及時還錢,對方申請財產保全、支付令、起訴等法律手段,迫使持卡人還錢。
3.公安機關、海關、稅務機關等部門檢查。
在涉及案件偵辦、洗錢、賭博、外貿交易稅務、貨幣核銷,或者行政機關拒不繳納罰款的情況下,予以凍結。
4.錯誤賬戶凍結。
也就是說,銀行在交易時誤將多出來的錢打入了妳的賬戶,所以銀行會凍結多出來的錢。
5.連續錯誤輸入密碼導致的凍結。
犯了錯我知道是怎麽回事,也不會擔心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