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5438+10月10廣東韶關某派出所接報稱,李麗於20165438+10月6日前往某商業大廈辦理保險業務,手機關機,至今未歸。警方了解到,42歲的女性李麗,曾經對生活悲觀厭世。她家裏有孩子要照顧,不能悄悄地離開家。
民警調取了商廈的監控,發現李麗在2016 165438+10月6日進樓後就再也沒有出來過。警察意識到真的出事了,在李麗失蹤前搜查了她的電話記錄。發現她失蹤前經常撥打壹個電話號碼,號碼主人是張三(化名)。張三,男,47歲,2006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3年刑滿釋放。後來她在壹家理財公司上班,買理財產品,住在壹個商業大廈的辦公室,也就是李麗失蹤的那棟樓。壹個月前,張三因涉嫌強奸罪被警方調查,因證據不足被當場釋放。
警察試探性地靠近了張三。面對民警訊問,張三承認認識李麗。警方越來越確定張三有重大作案嫌疑。經過監控,警方鎖定了張三案發前後的行動軌跡。2016 165438+10月6日13: 00左右,張三拖著壹個大行李箱走出樓外,然後將行李箱和壹把工程鏟綁在自己的寶馬摩托車後車架上,騎走了。
經過道路監控,張三壹在路上被跟蹤,發現他騎著自行車去了城北的壹片荒山野林。警察在山林中發現了壹個被丟棄的手提箱。當它被打開時,手提箱裏沒有屍體。警方行李箱中的個人殘留物停止了DNA檢測,無法與李麗的DNA進行比對,但與強奸案報案人的DNA完全不同。民警迅速聯系了強奸案的報案人,報案人沒事。警察松了口氣,滿腹疑惑。
森林裏沒有監控設備,似乎無法追蹤張三的行蹤。很明顯,張三的摩托車自帶GPS,他去過的任何壹個中心地方都有記錄。利用這壹有利線索,警方在山林某處成功找到了李麗,但她已經是壹具屍體。狡猾的張三在普通證據面前供認了殺死李麗的壯舉。李麗和張三對此很熟悉。後來張三煽動李麗向他購買理財產品。最後李麗被他說服拿出50多萬停止投資。張三拿到錢後,沒有給李麗買理財產品,而是用來揮霍自己。他還買了壹輛帶GPS的寶馬摩托車。
李麗發現被騙後,多次向他索要50多萬。為了不還錢,他產生了殺死李麗的念頭。為了不留痕跡地殺死麗麗,他特意計劃用行李箱運送屍體。他有壹次把壹個女同事騙到他辦公室來,她暈倒後把她放進行李箱是不可行的。結果他認為可行,這也是為什麽他的女同事指控他強奸,他卻沒有強奸。
張三為了貪圖李麗的錢,以投資理財產品為由,騙取李麗50余萬元大肆揮霍。後來李麗恢復後,張三徹底撕掉虛偽,殺了李麗。為了碎玻璃,他用行李箱運送屍體,自以為萬無壹失,企圖逃避罪責,最後在罪行敗露時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