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經常打電話給前妻侮辱他。他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嗎?
妳好,很高興回答妳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妳可以向法院起訴妳的前夫。發信息侮辱別人是違法的,發短信罵別人是誹謗罪。關於侵權形式,最高法院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侮辱、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當認定為損害名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受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壹款規定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部門提供協助。《民法典》第1024條,名譽權的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誹謗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名譽、才能、信用的社會評價。第壹千零二十五條限制名譽權的行為人進行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為了公共利益,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捏造或者歪曲事實的;(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的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的義務;(3)使用侮辱性詞語貶低他人名譽。妳前夫也涉嫌侮辱女性。根據《刑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罪,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建議妳起訴維權,保留相關資料,收集報警記錄,直接起訴,要求他們道歉,賠償損失。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