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誰負責?
政府還打算就這壹問題立法。恰好他回來跟我說了壹件讓我陷入深思的事。嶽說,她班上的壹個男生在學校玩耍時摔斷了胳膊。她說,那個男生上完英語課後,要求去樓下玩電器,李老師不同意。李先生說他只能和大人壹起玩。於是放學後,男孩找來接他的阿姨壹起玩。結果孩子在用具上上吊,摔斷了胳膊,沒來上學。前兩天陪孩子秋遊的時候遇到了這個貪玩的孩子,壹天後才發生這樣的事。這件事讓我思考了很久。當我開始討論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應該由誰負責時,我肯定覺得學校應該負責。如果孩子在學校,學校當然要負全責。但是面對這件事,我真的猶豫了。雖然這種事情發生在學校,但是老師已經多次警告和預測了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孩子不聽老師的話,導致了這件不開心的事情。不知道男孩的家人會怎麽想。他們會認為學校應該對這件事負責嗎?我認為有必要就此事立法。每年有多少孩子在學校學習?他們和老師在壹起的時間比和父母在壹起的時間多。如果家長和學校不能建立充分的信任關系,就會產生無數的糾紛,而建立信任關系的基礎就是有法可依。先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想清楚,這樣出現問題的時候就不用花太多精力了。學校現在已經對孩子們的安全考慮很多了。妳看,現在的孩子做早操,怕踩踏,總是按照班級下樓。當我們年輕的時候,我們去上學。根本沒有這回事。事實並非如此。誰跑得快,誰先下樓。我在小月學校的時候,也看到學生上下樓的時候,每層樓都有老師監督,生怕孩子在樓梯上打架。學校在盡力避免事故發生的同時,作為家長的我們是否也應該承擔壹些教育責任?當然,壹部法律的出臺並不是那麽簡單。希望能多做調查分析,不要有歧義。畢竟我的孩子剛剛開始學生生涯,壹個健全的立法對大多數孩子來說都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