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緬甸媒體2020年3月5日綜合報道,2020年3月4日,壹名20歲的女子來到緬甸勃固省標關鎮法院,聲稱要起訴新婚丈夫。本來女方和新郎決定辦婚禮,但是因為新郎逃婚,她很尷尬。所以,我決定起訴新郎不負責任的行為。
經過了解,得知壹個20歲的女人和壹個23歲的男人相識相戀。兩人在酒店發生了性關系。發生關系前,男方向女生保證會負責到底。不久後,女方發現自己懷孕了,並把這個消息告訴了男友,但男友對她懷孕壹事表現得很冷漠。
這個女人不得不和她母親商量。女方父母得知女兒懷孕後,和男方父母商量。經過協商,兩家人決定在2020年3月2日為他們舉行婚禮。男方除了給女方家20萬緬元辦婚禮,還承諾新郎會在婚禮當天參加婚禮。但讓新郎沒想到的是,婚禮當天新郎並沒有出現。留下20歲的新娘獨自在婚禮現場哭泣。壹怒之下,女方跑到當地法院起訴男方。
雖然還不清楚當地法院將使用哪部法律來追究男子的責任。但新娘表示,寧願不嫁給他,也要通過法律追究這個不負責任的新郎的責任。
所以,如果兩個人不想結婚,就不要草率戀愛,尤其是女方懷孕的情況下。更可怕的是,她表面上答應結婚,真正結婚時卻不露面。她以後怎麽做人?難怪女方壹怒之下跑去法院起訴新郎,這也是對的。既然妳不想準備好,妳可以奉陪到底。只是不知道大家看到這麽爛的婚禮後是什麽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