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業務包括車輛管理業務和車輛管理業務,具體如下:
1.機動車駕駛人免於檢查和通報;
2.機動車駕駛證臨近換證日期的;
3.機動車駕駛人臨近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日期的;
4.機動車駕駛人取消最高準駕車型或者實習準駕車型的告知;
5.機動車駕駛人得知駕駛證即將到期。
6.機動車輛的嚴格檢查;
7.機動車連續兩個檢驗周期未檢驗的;
8.駕校考生數量和駕校培訓質量的統計;
9 .吸毒人員駕駛證註銷通知書;
10.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失效公告;
11.吊銷駕駛證的公告;
12.機動車登記服務指南;
13.機動車駕駛證業務服務指南;
14.校車駕駛資格服務指南;
15.臨時機動車駕駛證服務指南;
16.簽發臨時入境機動車許可證的服務指南。
擴展數據:
2018年6月28日,公安部公布簡單快捷操作、網上操作、就近操作等20項交通管理“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新舉措,規定從9月1日起全面實施。20條新措施中,前兩條是申請材料的減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憑壹張身份證,他們可以辦理18項業務,如更換和驗證駕駛證。
7月3日,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召開新聞通氣會,首次向媒體明確了可憑身份證辦理的18車管業務範圍。公安部將20條新措施的生效日期定為9月1。
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表示,交警部門將加強統籌協調,精準施策,確保“20條”按部署落地生效。其中,省公安廳交管局明確,濟南、青島、淄博、濰坊、臨沂5個城市將率先行動,率先實施減料壹證18業務。
參考資料:
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政府-機動車駕駛管理業務;淄博公安交警網-滿意回訪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