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任務是對人民檢察院、法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國家安全部門的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維護社會穩定。政法委書記由於職能定位的限制,著眼於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維護穩定的重大問題,重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督促依法履職,重在宏觀領導、統籌兼顧,不會也不可能幹預公檢法部門壹般案件的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七條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職務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和職級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