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婁底疾控6月165438+10月14緊急提醒,對外省返回婁底人員的隔離要求如下:
1.來樓提前報道。
凡在國內高風險區所在地區(縣、市)或近七日內發生局部疫情的地區(縣、市)來(返)樓者,特別是近七日內來(返)樓於河南省登封市等相關武術學校者,以及健康碼為紅/黃色者,應立即向社區(村)、住宿單位及其所在單位報告,並配合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請所有從本省發生疫情的外省市入(回)樓的人員,至少在到達樓前2天,通過“入湘登記”的“湖南居民健康卡”小程序,對故意隱瞞、謊報或不及時報告個人行程和健康狀況,拒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據法律法規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並采取“隔離、自費醫療”等限制性措施。
2.配合樓健康管理。
凡來自本省有疫情的外省市的入境(回)人員,需在第壹登陸點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行程單。
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提倡從外地回來後,在1,2,3,5,7天做壹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前,不參加聚集活動,不進入人員密集場所,原則上不外出。
所有從外省進入婁的貨車司機和乘客,都需要實施提前申報、查驗衛生編碼和乘車卡、落地檢查等措施,確保“點對點”的相對閉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