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戶口的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原則
采取“結合指標到就近入學的學校”的辦法,將莞城壹中、實驗中學的招生指標按莞城小學畢業生比例平均分配到所有小學。各小學根據畢業生綜合表現推薦入學,剩余畢業生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和招生計劃實際安排在莞城二中、莞城三中入學。
三、招生方式
1,學位分配方式。
(1)指標到校。莞城壹中和實驗中學高壹年級的招生指標是按照小學畢業生比例分配給各小學,然後各小學根據畢業生各方面綜合表現和指標數量對推薦學生進行考核,分別推薦給莞城壹中和實驗中學。
(2)就近入學。未被莞城壹中、實驗中學錄取的學生,原則上按戶口所在地就近入學。具體劃分辦法是:有本市戶口的學生,分配到莞城二中就讀;市外戶口學生,解放路、莞太大道、科苑南路、創業路、建設路範圍內戶口學生,分配在莞城三中就讀。如果上述批次劃分的學生人數與兩校計劃招生人數不符,將通過電腦隨機抽簽的方式,將部分學生從生源過多的學校調劑到生源不足的學校。
2.為學生推薦考核方式。推薦進入莞城壹中、實驗中學的學生,必須是小學階段德、智、體各方面表現優異的優秀學生,評價方式以綜合成績衡量。綜合成績由小學五六年級平時成績、小學畢業考試成績和加分三部分組成。
3.推薦錄取方式。莞城壹中和實驗中學的招生指標分配到各小學後,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推薦學生,然後自願入讀這兩所中學。每個學生只能填報1學校誌願,按誌願錄取。
4.在萬江、東城、程楠三區就讀的莞城戶口小學畢業生,想回莞城升初中的,與莞城小學畢業生壹樣,按照“指標與就近入學相結合”的原則,安排在莞城所有中學就讀。
5.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精神,市屬中學(民辦學校除外)、初中不招收非莞城戶籍的小學畢業生(莞城戶籍小學畢業生統計截止到5月31)。非莞城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可在原小學參加小學畢業考試,填寫小學至初中報名登記表,由市教育局出具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初中辦理入學註冊手續。
6、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因特殊原因確需貸款招生的,必須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經招生學校、招生辦、教育局主管領導討論同意後方可招收。因特殊原因入學的借讀生應是具有莞城戶口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7.莞城小學畢業考試於6月28日進行,初中招生於7月10左右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