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以下簡稱《民法》)第1033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幹擾他人的私生活、安寧。(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1.520浪漫短信
1,愛上妳,就像雨天太陽的笑臉,快樂而燦爛;愛上妳就像雨後彩虹的弧線,充滿美麗;愛上妳就像溫柔的情歌對唱,壹路浪漫,5.20我愛妳,寶貝,妳是我的,要開心!
2、壹個愛情故事,臉上烏雲密布;壹片情感,濕霧籠蓋著青瓦;溫暖的眼睛,羞了天邊的月牙;相互依偎,頭發被染成白色。情人節,願幸福與妳同在,愛擁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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