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無牌非機動車上路行駛將被罰款,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購買之日起15日內辦理登記上牌,並應當對新購車輛進行登記。駕駛員可憑購車憑證在15日內臨時通行該車。駕駛無牌無證非機動車或者禁止行駛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