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陜西男子在群裏發消息,向前女友要戶口被起訴。
男的和女朋友結束戀愛關系後,忍不住要算賬,覺得之前的轉賬和各種借錢都要追回來。私下裏,女方要錢,但她似乎不想還錢。男方壹怒之下,直接把他們共同聊天的記錄發到群裏,還警告別人不要隨意借錢給女方。女人的性格有些問題。既然借的錢到時候自然要還,她就壹直不斷推脫。這只是兩個人的糾紛,管不了那麽多。
第二,有關部門如何判斷?
有關部門決定讓男子給女子654.38+00000元精神損害賠償,畢竟當眾侮辱他人是事實。雖然還沒有到侵犯隱私的地步,但是已經傷害了他人的名譽,女性的名譽也因為這件事越來越差。當今社會,轉發壞消息只需要壹秒鐘。畢竟男人是個人行為,並不是相關部門強制執行的。兩者有本質區別。很多人被列為失信人,也被相關部門列在官網。個人無權暴露任何人的隱私。
總之,不管妳有多生氣,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考慮後果,不要因為生氣而讓自己陷入官司。既然曾經是男女朋友,就要優雅的分手。畢竟,我們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