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遊戲性質
全年有48場個人賽,根據情況有4場年終總決賽。
2.個人競爭
1,重量分類:
(1)重量級:80公斤以上(不含80公斤)
(2)中量級:70-80公斤(含80公斤)
(3)輕量級:70公斤以下(含70公斤)
2.比賽方法:
(1)每節2局,(2)每節壹局,(3)每局3分鐘。
(4)本期冠軍將自動獲得下壹場比賽的參賽資格。
(5)連續兩場比賽的勝者,(6)可晉級年終總決賽。
3.年終總決賽:
原則上,可以參加年度總決賽的運動員人數在0-12之間。如果沒有參賽者,年度冠軍將空缺,獎金將滾動到下壹年。如果有壹個球員,它將成為年度冠軍。如果有兩名或兩名以上的選手,將進行淘汰或循環賽,最後決出年度冠軍。
4.標題註釋:
運動員使用的名稱經核實不屬於武術專業單位名稱的,本欄目不予命名。運動員每次參賽都要準備好具體的相關材料,交欄目組備案。每個球員不能在壹個賽季中代表兩家公司。冠軍賽的獎金比無標題賽的獎金高。
5.註冊方法:
各參賽選手由參賽隊伍、團體或個人自行選拔,並提前申報。
3、無規則自由搏擊擂臺比賽規則:
第1條:競爭的性質
個人競賽
第二條:單項比賽的比賽方法
(1)采用循環賽。
(2)每局使用1局,每局3分鐘,大關卡先開打。
第三條:資格審查
(1)運動員須攜帶15日內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包括腦電圖、心電圖、血壓、脈搏)。
(2)運動員年齡上限為18-35歲。
(3)運動員必須有人身保險證明才能參加比賽。
第4條:重量級別
個人重量級:80公斤以上(不含80公斤)
次中量級:70-80公斤(含80公斤)
輕量級:70公斤以下(含70公斤)
第五條:稱體重
(1)只有通過資格審查後才能參加稱重。
(2)稱重必須在武林風大賽組委會監督下進行。
(3)運動員必須按照大賽組委會規定的時間在指定地點稱重,稱重時裸體或只穿短褲。
(4)稱重應從輕重量開始。如果體重不符,則不允許參加本次比賽。
第6條:抽簽
(1)稱重後第壹次抽簽。
(2)安排和記錄科負責抽簽,仲裁委員會主席、首席裁判員和各參賽隊的教練員或領隊參加。
(3)運動員教練為運動員抽簽。
第7條:防護服
運動員必須佩戴手套、護襠器(必須穿短褲)和武林風專用比賽服裝,並自備護齒器和綁手帶。
第八條:比賽禮儀
(1)介紹運動員時,運動員向觀眾敬禮。
(2)每場比賽開始前,運動員互相敬禮。
(3)宣布結束時,運動員交換位置,結果宣布後,運動員首先向裁判敬禮。
裁判回禮後,雙方教練或助理可以上臺祝賀。
第九條:比賽中的相關規定
(1)運動員必須遵守比賽規則,尊重和服從裁判,尊重對手,尊重武術。球場上不允許有不禮貌的行為。壹旦被發現,獎金將被扣除。
(2)教練坐在指定位置,允許運動員在賽前進行按摩和指導。
(3)禁止運動員使用興奮劑,比賽間隙不能給氧。
(4)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賄賂裁判,如給錢或東西。如有發現經查證屬實,武林風競賽監督委員會將根據情節輕重扣除運動員獎金。
(5)未獲得裁判住所及使用任何通訊手段幹擾裁判正常工作和生活。
(6)教練員和運動員必須配合《武林風》欄目組的安排。
第10條:棄權
1.因比賽期間受傷或超重而可以參加比賽的運動員,3。棄權,4。不是5。再次參加比賽。
2.無故棄權的運動員將受到如下處罰:
(1)判斷對手優勢取勝。
(2)扣除參賽隊伍的全部獎金並承擔比賽主辦方此前支付的全部比賽費用。
第11條:禁忌部分
後腦勺、脖子和胯部
第12條:得分位置
頭部、軀幹、大腿和小腿
第13條:禁止方法
(1)插眼睛、踢胯、咬牙、抓頭發、打後腦勺。
(2)使用迫使對方先著地或故意碾壓對方的投擲方法。
(3)用腿法攻擊倒下對手的頭部。
(4)不要用肘法攻擊對手頭部。
第14條:可用的方法
武術流派除禁術外的攻防戰術。投擲、睡在地上、地面擊打、頭部擊打、拳擊、腿和膝蓋擊打頭部。
第15條:評分標準
分數:
1,-方落地,站立者獲得1點。
2.如果壹方擊敗,另壹方將獲得1點。
3.壹旦被警告,對方將獲得1分。
4.被強制計秒壹次,對方得1分。
5.那些用拳頭和腿擊中對手得分位置的人。
6、采用肘法、膝法明顯擊中對手得分位置。
7.該運動員10秒為負,被指定進攻後仍未在10秒內進攻,對手獲得1分。
不得分:
1,方法不明確,效果不明顯。
2.雙方同時下臺或落地。
3.雙方互踢。
4、主動落地用的方法,對方不得分。
5.擁抱的時候打對方。
6.雙方先後或同時落地。
第16條:犯規和處罰
⑴結垢
技術犯規
1.當妳處於不利局面時,請舉手要求暫停。
2.比賽中對裁判無禮或不服從裁判。
3.故意拖延比賽時間。
4.不要在球場上磨損或吐出護套,並故意松開護具。
5.運動員不遵守禮儀。
侵人犯規
1,1,在口令“開始”之前或“停止”之後攻擊對手。
2.打到對方禁區。
3.以不允許的方式互相攻擊。
⑵處罰
1.每次出現技術犯規都會被警告。
2、每次出現個人犯規,壹次警告。
3.使用違禁藥物並在間歇期吸氧的運動員將被取消比賽資格,獎金將被扣除。
4.如果運動員故意傷害他人,他/她將被取消比賽資格,獎金將被扣除。
5.如果運動員因對方犯規而受傷,並有能力繼續比賽,經現場醫務監督診斷後,將被取消比賽資格,獎金將被扣除。
第17條:中止競爭
(1)運動員下臺時。
(2)當運動員因犯規受到處罰時。
(3)運動員受傷時。
(4)運動員因客觀原因舉手要求暫停時。
(5)裁判員糾正誤判或漏判時。
(6)處理場上問題或發現危險情況時(停止手表)。
(7)當比賽受到燈光、場地等客觀原因影響時。(秒表)。
(8)運動員在對抗中為陰性,且指定進攻方10秒未進攻時。
第18條:記錄方法
(1)警告、取消資格和否定分別替換為“X”、“O”和“V”。
(2)邊裁根據評分標準和裁判員的裁決記錄球員的得分和犯規,每場比賽結束後將球員的得分填入記錄表。
第19條:勝利或失敗的評價
勝利的優勢
1.比賽中,雙方實力相差懸殊,臺上裁判征得裁判同意,判定技術強者為比賽勝者。(強制棄權)
2.被重擊(個人犯規除外)10秒不能倒地,或能站立但失去知覺,判對手為本場比賽的勝者。(阻力損失)
3.在壹場比賽中,對手被迫倒計時三次(侵入犯規除外),並被判定為該場比賽的獲勝者。(強制棄權)
4.如果運動員在比賽期間受傷或生病,經醫生診斷後無法繼續比賽,對手將被判定為比賽的獲勝者。(自動棄權)
5.壹方被控制落地,15秒內不能移動。
6.壹方受技術控制主動拍地,拍自己或對方身體。
(2)每局比賽結束時,根據邊界裁判的判斷結果判定該局比賽的勝者。
(3)當壹場比賽雙方得分相同時,按以下順序判定勝者。
1,獲勝者是在該領域收到警告較少的人。
2.贏家是體重輕的那壹個。
(4)如果壹方犯規,另壹方作弊,經醫務監督診斷後,這場比賽的獲勝者將被判犯規。
(5)如果對手因犯規而受傷,並且經醫療監督檢查確認無法比賽,他將成為這場比賽的獲勝者,但他不能參加下壹場比賽。
第二十條安排
安排的準備工作
1.學習競賽規則並掌握以下情況:
(1)競爭的性質和方法。
(2)權重分類。
(3)參加方式和人數。
(4)錄取排名和獎勵。
②排列原則
1,基於競賽規則、報名形式和時間。
2.同壹個單位的競爭是從重量級開始的。
③排列方法
1.按照比賽方法計算各級輪次。
2.安排比賽日程
3.畫出所有級別的轉盤。
4、淘汰賽可以用來搶號。
第二十條地點
1,場地是壹個高60厘米,邊線720厘米的方形圓環。
2.舞臺周圍鋪有高20厘米、寬200厘米的保護墊。
第二十二條獎金
1,欄目組負責選手往返路費及比賽三天的住宿。
2.業余比賽的獲勝者是3000韓元,失敗者是1000韓元。
3.取年度總決賽前2名,壹等獎3萬元,二等獎1萬元。
第二十三條登記
1.報名時,業余選手必須帶壹封自己單位的證明信來證明自己的作品。
2.比賽期間,參賽選手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兩張壹寸彩色照片),以及比賽前15天內的縣級以上心電圖及體檢證明、保險單。
人民挑戰賽的報名號碼為0371-671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