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費者投訴:消費者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網站或前往工商部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說明投訴內容及理由;
2.工商部門受理投訴:消費者投訴符合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將在七個工作日內受理投訴並記錄相關信息;
3.60日內,消費者當事人同意調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調解,並告知當事人調解的時間、地點、調解員等。當事人達成調解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存檔。
屬於虛假廣告的範圍:
1,商品或服務不存在;
2.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商、有效期、銷售狀況、所獲榮譽等信息。商品的內容、供應商、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獲得的榮譽等信息。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3.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核實的科研成果、統計數據、調查結果、摘要、引文等信息作為證明材料的;
4.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
5.其他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的情形。
綜上所述,如果發現虛假廣告,可以去工商局或者當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工商局是廣告的直接管理部門,媒體發布的所有廣告都必須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只要能證明壹個廣告是虛假的,那麽這個廣告的發布單位和制作單位,包括明星代言人,都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
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