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元人民幣。如果在同壹家銀行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總額低於50萬元,存款人可以享受存款保險的全額保護。但是,這並不意味著50萬元以上的存款沒有保障,存款保險可以為所有保險機構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障。第二,從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來看,大多數情況下,存款保險基金用於支持其他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接管”有問題的保險機構,收購或承接其業務、資產和負債,使存款人的存款轉移到其他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並繼續得到充分保障。如果確實無法由其他保險機構購買或承辦,將直接按照最高支付限額支付被保險人保證金。此外,超過最高償付限額的存款可以依法從保險機構清算財產中按比例受償。在中國,有先例可循。2065438+2009年5月,包商銀行被接管。有關部門利用存款保險基金和央行進行收購和承接,對包商銀行的各類債權人給予充分保護。500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客戶和對公及點對點機構客戶,65,438+000%本息全額保障。
第三,應降低銀行業門檻,未來將建立更多的民營銀行和外資銀行。然後,銀行不再是壹堵不會破產的銅墻鐵壁,因為國家無力覆蓋這麽多銀行可能的破產。不鼓勵存款,而應該去消費。無論是內需還是內循環經濟的發展,都需要人們把錢拿出來。現在存款保險金額只有50萬,所以很明顯。存款超過50萬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