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瓶車特別提示:
1.偽劣電池容易爆燃,百秒內起火破千度。
2.樓道停車充電存在隱患,飛線充電進房間。
3.購買電動自行車需謹慎,“非標”產品有風險。
4.電池“超期服役”風險大,要定期維修更換,確保安全。
二、電動車上路新規:
1.根據道路交通法,非機動車要在交通部門登記後才能上路行駛,也就是需要辦理上牌業務。
2、電動車上路,需要符合新國標。速度不超過25km/h,電池電壓不超過48v,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
3.電動車需要靠右行駛,戴安全帽。後座不能載12歲以上的人,只能壹個人。違反者罰款5~50元,視當地規定而定。
法律依據:《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單位和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單位和個人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壹)未在高層民用建築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的(二)高層民用建築內設置的戶外廣告牌、外部裝飾妨礙防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或者改變、破壞建築立面防火結構的;(三)未設置外墻保溫材料提示和警示標誌,或者外墻保溫系統破損、開裂、脫落未及時修復的;(四)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五)未按照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誌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的;(六)因維修等需要停止使用建築消防設施未公告、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落實防範措施的;(七)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大廳、疏散走廊、樓梯間、緊急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