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簽合同,除非妳有證據證明提車期限,也有權威要求雙倍押金。
如果沒有合同或者證據證明,又不想再買車,只能和4S店商量退還已經交的定金。如果4S店不退款,妳可以要求12315介入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法:消費者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
4s店拒絕退押金,原因是收據上寫的是“定金”而不是“訂金”,但有天壤之別。定金在我國合同法中有非常嚴格的定義:支付定金的壹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按照法律的解釋,收據上寫的是“固定”二字。如果業主違約,除非賣家良心泛濫,否則是不可能把錢要回來的。
此外,《合同法》還規定“接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的,必須向對方雙倍支付債務”。是否可以理解為:如果4s店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車,我可以向4s店提出異議,得到4s店雙倍的定金賠償?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4s店在合同裏已經給自己留了壹手。其中壹條是:如甲方因原因未能按此訂單交車,甲方將首付款全部退還給乙方,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這裏可以註意到,甲方即4s店使用的是“訂單”,乙方即消費者使用的是“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