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結果,業主和物管公司協商解決。
《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解決管理糾紛。2.換個物業管理公司。如果以上方法不能讓業主滿意,業主可以更換物業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