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當他老婆指責他這種行為的時候,他們往往會提出壹個觀點:畢竟我和她曾經是夫妻,畢竟她是我孩子的母親,我欠她的(就算我不欠她,只要我前妻不再婚,就是債),要有良心,我不是那種沒心沒肺的人,我沒想到妳會這麽自私沒心...
然後我就因為這個和第二任妻子生氣,我覺得我支持正義。
首先,照看孩子是妳的責任和義務,沒有人能阻止妳這樣做!但是為什麽壹定要去前妻家呢?孩子不能帶出去嗎?妳有了新的女朋友,意味著妳想開始新的生活。然後妳還要照顧女朋友的心情。孩子可以帶出去陪,也可以妳女朋友陪。為什麽壹定要去別人家,讓女朋友不開心,讓前妻不方便?
我和前妻結婚壹年左右。當初我和前妻是在大學認識的。後來機緣巧合,我去了同壹個工作單位。當時我在單位混時間混工資,就開始追求她前妻,選擇了我。壹開始,我覺得像中了大獎壹樣開心。
婚後的生活突然變得很無聊,什麽都要管。我就是想玩點遊戲打發時間,每天下班回家都在玩遊戲。後來迷上了打遊戲,每天下班都打遊戲。後來他不喜歡我玩遊戲,把我的電腦關了。有壹次,我在找樂子。她壹按開關,我就拿起凳子砸向他。我的腿有點發青,我躲在房間裏哭了很久。
後來因為熬夜打遊戲,上班打瞌睡,被單位開除了。失去了上進心,靠媳婦五千左右的工資和父母的退休金生活。前妻不堪忍受選擇和我離婚。
後來聽說有人給她介紹了壹個要結婚的男人。那男的還是個瘸子,準備羞辱他壹下,開豪車(借來的)去參加她的婚禮。結果在現場看到新郎就不敢說話了。那個人是賣水果的街頭小販。我去買水果,多吃了點香蕉,卻因為少給了他五毛錢而打我。
看了這個故事,“說實話,生氣就是生氣,男方家人的壹切反應都很正常。從另壹個角度來說,如果我們家有壹個男生出現這樣的情況,發生這些事情,我們的處理方式也不會好多少。畢竟這個男生還是個孩子,沒有獨立的人格,獨立的經濟,獨立的思維等等。從描述來看,這個女孩也不是真正的成年人。如果非要從道德責任上限制女孩,讓她生下孩子,繼續婚姻生活,那麽接下來的生活就是雞飛狗跳,誰都不會好過。女孩連告訴家人的勇氣都沒有。所以,有時候尷尬不壹定是壞事。”
作為壹個離婚的人,妳應該讓妳的現在清楚地知道,照看孩子是妳的義務,也是妳的責任。妳的現在沒有理由在乎,所以不要和妳計較!所以說到底是人的問題。說白了,妳去前妻家,前妻會不高興,但妳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