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的通告
為全面加強疫情防控工作,阻斷疫情傳播渠道,降低車輛和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鄄城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疫情防控期間,我縣對城市道路實行24小時交通限制措施。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 .4月9日零時起,除執法、醫療救援、消防救援、通信保障、搶險搶修等執勤車輛,以及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放通行證保障供應、民生、生產的車輛外,對所有車輛實行交通限制,嚴禁上路行駛。二是對於特殊情況需要外出的居民,需要向當地村居委會、社區或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通行證後方可通行。3.公安機關將采取電子設備進行現場抓拍拍照,收集車輛違反交通管制上路行駛的證據,並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對不服從管理、抗拒執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4.解除臨時交通管制的時間將另行通知。溫馨提醒:請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交通管制工作,警民攜手共克時艱,堅決築牢疫情防線,共同守護美好家園!這是給妳的信息。鄄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