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在頁面下方的輸入框中輸入文字,發出的文字可以被本案的法官、書記員以及其他所有當事人看到。
或者點擊頁面右下方的“+”號,然後點擊“聯系各方”。在選擇接收人時,只能查法官,不能查其他當事人,相當於給法院發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