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端午節短信 - 丟了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怎麽辦?

丟了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怎麽辦?

原單位離職證明丟失的解決辦法如下:

1,補辦,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回原單位補辦離職證明。即使被辭退,也可以要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單位出具離職證明是妳自己的義務,離職員工有權要求原單位出具離職證明。壹般情況下,只要是正常離職,原單位不會拒絕出具離職證明。就算壹開始丟了,原單位也不會拒絕補辦。

2.無需辦理,原單位在試用期、未簽訂合同、未繳納社保的,無需辦理離職證明;

3.申請調回。如果沒有離職證明,求職者可以申請調回新單位,確保沒有合同糾紛;

4.寫承諾書,加入新公司,手工寫承諾書,也可以代替離職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