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行為人在實施詐騙後悔罪,主動向被害人返還賠償金並自首,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將不會被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其他也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形。
2、要達到“數額巨大”、“數額巨大”,就要進行追訴和刑事處罰。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客體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目標還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為這部法律在第193條專門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百壹十條第二款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劫罪,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隱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組織、利用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騙取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