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接到報案後,填寫受理案件回執,及時送達報案人和案件主管部門。然後在24小時內填寫《刑事案件受理登記表》,連同受理的材料壹起報領導審批。
?群眾向公安機關報案時,公安民警必須熱情接待,認真登記,開具報警回執。權限範圍內的案件壹般應在壹周內辦結,未辦結的應說明原因;不屬於本轄區或警方管轄的案件,應在兩天內移交有關單位處理,並向群眾交代清楚。
?該系統發揮了提供報警依據、方便群眾持續聯系警方、方便群眾監督投訴、完善內部報警管理等功能,從根本上解決了群眾報警難的問題,有效加強了警民關系。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68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時,應當制作登記表,並出具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