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朋友介紹,韓女士到江幹區壹戶人家做保姆。她主要負責做飯和打掃衛生。韓女士的老板吳某認為韓女士非常勤奮,給她加薪。從每月8000元到每月10000元,韓女士認為吳某人很好。
吳某和韓女士說:他們從事民間借貸業務,韓女士的錢可以借給他,而且回報相當豐厚。和韓女士說壹個月的利息是壹萬元。韓女士放松了警惕,以為吳某會給她額外的薪水。肯定不會坑她,說豐厚的回報讓韓女士徹底放下了戒心。
韓女士個人認為吳某出手闊綽,資金雄厚,於是韓女士通過手機轉賬的方式向吳某轉賬10萬元。轉賬兩個月後,韓女士確實收到了2萬元的利息,這讓韓女士在吳某感到更放心。
吳某趁熱打鐵,對韓女士說:讓韓女士加5萬元,妳每個月就能得到1.5萬元的利息。韓女士回答說:沒有那麽多錢,只有1萬元,吳某建議從韓女士的工資中扣除其余部分。韓女士的四個月工資被吳某扣除,吳某還給了韓女士利息。
從2019年10月至4月,也向韓女士支付了利息,但在4月,她沒有收到的利息。韓女士經常向吳某要錢,吳某也多次給韓女士壹萬五千美元。韓女士現在想要回本金似乎很困難,所以只能走相關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